法律问题
百川生物: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陈晓东通过陈彪及浙江源素持有百川有限1%股权及相关分红权安排,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股权清晰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15年1月15日,陈彪、付昌娇与陈晓东签订《股份协议书》,约定将百川有限1%股权作价345,633.49元转让给陈晓东,其中15万元由陈晓东支付,剩余195,633.49元由陈彪、付昌娇赠与。2020年2月24日,陈彪与陈晓东签订《百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红股赠送协议书》,约定陈晓东享有百川有限1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分红权;相关股权及分红权对应股权均在陈彪控制的浙江源素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