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江天际: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安排的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祝顺峰、毛赛春为夫妻关系,祝祺为二人女儿,叶飞为祝祺配偶,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33.07%股份;祝顺峰、祝祺通过志鹏投资间接持有并控制发行人28.90%股份,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61.97%。毛赛春任董事长,祝祺任副董事长,祝顺峰任董事,叶飞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四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及经营决策等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以毛赛春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至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0个月。招股说明书将一致行动协议未能有效履行或期满后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列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