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利星科技:报告期各期末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136人、149人、184人;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分别为115人、130人、161人,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1人、19人、23人,其中主要包括退休返聘/超龄人员、当月新入职人员及其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108人、127人、156人,未缴纳人数分别为28人、22人、28人,其中主要包括退休返聘/超龄人员、当月新入职/试用期人员、外籍人员无需缴纳及其他人员。招股说明书注明,社会保险5类险种中任一险种未缴纳均统计为未缴纳;利星科技部分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试用期期满后依法缴纳,该举措符合《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四条关于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不列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各期末,除退休返聘/超龄、当月新入职/试用期、外籍人员无需缴纳等情况外,公司绝大多数员工已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