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江亿得: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高及一致行动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志平直接持有公司70.91%的股份,通过作为上虞得盛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20.29%出资份额控制公司2.06%的股份;蒋志平与其子蒋嘉玮以及蒋嘉玮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虞源亿于2024年2月2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以蒋志平意见为一致意见,蒋志平通过上虞源亿控制公司3.99%的股份。蒋志平合计控制公司76.96%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长。招股说明书披露实际控制人可凭借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事项进行控制,如控制不当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