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朱炳仁铜: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存在3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原告均为杭州金星铜,分别为:杭州金星铜诉浙江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涉及金额354.84万元,占期末净资产0.61%,一审中;杭州金星铜诉绍兴市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涉及金额592.18万元,占期末净资产1.03%,一审中;杭州金星铜诉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合同纠纷,涉及金额3,882.46万元,占期末净资产6.73%,调解协议履行中。三项合计涉及金额4,829.48万元,占期末净资产8.37%。另据期后事项披露,2026年5月11日杭州金星铜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8日出具并生效民事调解书,约定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需在2027年6月前分期支付工程欠款35,454,419.57元及案件诉讼费117,961元。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行政处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发行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