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风华股份: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以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期后未了结诉讼对发行人法律风险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招股说明书重大期后事项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诉讼:其一,公司诉安普瑞斯(无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请支付货款7,199,139.80元及利息、违约金359,956.99元等,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端州区法院于2026年6月5日立案执行,截至签署日正在执行;其二,安普瑞斯以电芯质量问题起诉公司,请求赔偿客户索赔损失6,276,746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后将惩罚性赔偿请求变更为1,883,023.8元,法院已按变更后诉讼请求冻结公司银行存款8,606,280.8元,截至签署日尚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