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兴盛迪:公司拥有的1处土地使用权和9处房屋建筑物已设置抵押,构成主要财产权利限制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9处房屋建筑物,均位于东莞市谢岗镇谢曹路609号谢岗高分子材料产业项目,取得方式为自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至5月;公司共拥有1处自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面积20,770.86平方米,取得方式为出让,使用期限为2022年4月18日至2072年1月17日,用途为工业用地,是否抵押栏列示为“是”。法律意见书披露,2025年8月25日,发行人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谢岗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DB2025073100000432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发行人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9项不动产抵押给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谢岗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