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远征传导:发行人及相关股东历史上曾与投资人签订股权回购、连带责任等特殊投资条款及其终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2年10月27日,远征传导及其股东吴本喜、征迪合伙、陈新宇与铜陵东证签订《增资协议》,约定股权回购及连带责任条款。条款包括尽最大努力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材料、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如未能按期完成,吴本喜须回购铜陵东证取得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按投资本金及年单利8%收益计算,并约定逾期违约金;同时约定吴本喜、征迪合伙、陈新宇及公司对铜陵东证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