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联电科:发行人申报前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及内部流转退出机制的合法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事宜,并以8元/股价格向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联智、共青城信立新增发行合计300万股股份。共青城联智、共青城信立均成立于2023年6月1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海芳,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均为1,203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该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激励计划设置5年限售、IPO审核期间不得转让、上市后按法律文件和监管要求限售,以及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离婚、债务纠纷、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形下的内部流转和退出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