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联电科: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共同投资、共同借款、关联方债权转让及防范资金占用、避免同业竞争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股份支付、实际控制人刘颂军及其配偶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关联担保、信皓新能源与信联时代及融世邦安共同出资设立信联时代电子、刘颂军作为发行人贷款合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控股股东上海金雨受让发行人对融世邦安的债权。其中,公司曾存在与二级子公司少数股东融世邦安的资金拆借,2024年4月、5月、12月信联时代向融世邦安提供合计238万元借款,年利率5%;2025年9月17日,上海金雨和信联时代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融世邦安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转让给上海金雨,上海金雨于次日向公司支付250.76万元,该事项构成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不存在资产被转移,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截至签署日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