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涛智能: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废气、废水、固废、危险废物、噪声等环保事项,并曾因动火作业未安排专人现场管理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热工装备及配套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公司及成都博涛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生产经营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在环境保护方面发生重大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动火作业未安排专人现场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 3 万元;公司已缴纳罚款并整改,披露称该处罚接近处罚范围最低限度,未被认定情节严重,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