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亚信股份:发行人深圳分公司报告期内因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是否对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8月31日,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深圳分公司存在将危险化学品乙醇4桶、20升/桶存储在普通仓库而非专用仓库内的情形。该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2023年10月24日,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该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序号第132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应急罚〔2023〕456号】,对深圳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0元。深圳分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足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