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帅特龙:发行人已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涉及员工持股平台、服务期限、锁定期限、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等法律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其中励春林、邬迷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他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帅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2年12月19日,帅特龙有限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3,333.333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33.3333万元由宁波帅众、励春林、邬迷奶分别出资2,640万元、1,100万元、660万元认购。宁波帅众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情形,亦未聘请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或管理人登记程序。员工取得激励股后将继续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动服务,至少服务满至获得激励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6年。除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