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昊翔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及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昊永直接持有发行人41.19%股权,为控股股东;王飞波直接持股17.20%,并通过合肥昊永控制41.19%股份,叶福华直接持股7.80%,叶福华和王飞波系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66.19%;叶福华还通过合肥昊翰间接持有公司5.60%股份。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为叶福华和王飞波,控制权未发生变动。招股说明书将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列为公司治理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