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裕富照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曾代实际控制人陆群垫付股权转让税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2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1月,裕富有限股东会同意饶汉鑫、赵利佳、郑代顺、程靖顺、黄加华、李小明、陈元涛、黄月娥将其持有的裕富有限股权转让予实际控制人陆群。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陆群作为股权受让方代为缴交转让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后,再将扣除税款后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转让方。因陆群当时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于2023年2月临时垫付税款263.40万元,并未向关联方收取利息;陆群于当年5月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