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光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经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及由关联方拆入资金,相关交易决策程序、公允性、资金占用及规范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2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经常性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偶发性关联销售、关联采购、转让商标、关联担保和关联方资金拆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765.39万元、650.86万元、1,092.62万元;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4,289.65万元、2,931.46万元、2,497.42万元;关联租赁存在承租和出租。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2023年自新华光采购产线自动化设备20.31万元、2024年自华光真永武汉分公司受让部分固定资产45.72万元、2025年向华光真永出售辊压产线设备120.67万元,以及发行人自华光集团无偿受让1个注册商标且已完成过户。关联方担保主要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亲属、控制的相关企业为公司借款提供增信措施。资金拆借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存在由实际控制人薄可晨拆入资金:2023年度增加128.75万元、减少87.85万元、期末余额40.90万元;2024年度期末余额40.90万元;2025年度减少40.90万元、期末余额为0。招股说明书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