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派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控制权结构及主要股东股份权属清晰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虹塑料集团持有发行人77,416,000股股份,持股比例31.92%,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郑元和、吴珠丽、郑石磊、郑振军;郑元和与吴珠丽为夫妻关系,郑振军、郑石磊为二人之子。郑元和持有长虹塑料集团88.00%股权,吴珠丽持有长虹塑料集团12.00%股权,二人通过长虹塑料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31.92%股权;郑振军、郑石磊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10.92%股权,上述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53.76%股权。除长虹塑料集团、郑石磊、郑振军外,无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申报前12个月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及其持股主体、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股份代持,新增股东之间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主体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