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业股份: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间接股东股权代持,且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代持清理、股权权属清晰、员工持股平台备案属性及特殊投资约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沿革中直接股东不存在为他人代持公司股权的情形;历史间接股东存在为他人代持公司股权的情形,相关情形已在申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前解除,股权代持及代持还原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且上述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共实施1次股权激励,2022年12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及增资议案,陈文华、孙林忠、邹旭峰、高杰、鲁燕飞5名员工直接持股,周静娟等15名员工通过平湖恒旺间接持股;2022年12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3年1月14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平湖恒旺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实际经营业务,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或受托管理资产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发行人不存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