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业股份:发行人存在部分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构筑物、安哥拉子公司土地房产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以及生产相关房屋租赁未备案事项,需关注资产权属稳定性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若干境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一路1818号房屋及土地存在抵押。安哥拉恒业拥有面积5,10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和14,699.49平方米工业用地,境外律师意见称不存在权利限制,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不存在法律障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构筑物541.87平方米,包括空压机房、仓库、连廊、钢结构仓库等;其中钢结构仓库193.67平方米已于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拆除。签署日尚有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构筑物348.20平方米,主要用于临时仓储、生产辅助、办公配套,不涉及主要生产环节,均位于公司合法拥有使用权的自有厂区内,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4月2日出具说明,348.20平方米构筑物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建设,可维持现状并继续使用,不会因此对公司行政处罚或责令强制拆除。公司与恒业绿能的500平方米生产相关房屋租赁尚未履行备案程序,招股说明书披露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未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