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业股份: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履行内部决策、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或备案手续,并建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安排,同时需关注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独立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6-06-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仪器生产基地扩建及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60,903.84万元。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仪器生产基地扩建及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均已在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前两项已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嘉(平)备〔2023〕9号、嘉(平)备〔2023〕10号,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补充流动资金备案及环评均不适用。公司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履行了相应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