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延安医药:发行人与天津君安存在关联交易,且天津君安曾由实际控制人控制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构成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1-29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天津君安曾为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向天津君安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授权生产许可费、购买药品批准文号、终止药品经营权、购买机器设备、支付终止授权补偿款等关联交易。其中授权生产许可费2022年度为7,029.96万元、2023年度为3,307.92万元;2023年3月格列齐特缓释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天津君安变更至延安药业名下,天津君安于2023年8月库存销售完毕后不再产生授权生产许可费收入。报告期内,王学亮通过实际控制的泰州天下和持有天津君安95%股权,天津君安与公司同属医药制造业,在业务范围和业务性质方面存在竞争关系。天津君安已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注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