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巍特环境: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王鸿鹏、王亚新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安排是否清晰、稳定、有效,是否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及公司治理。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1-07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鸿鹏及王亚新各持有发行人2,158.8300万股,各占总股本37.3044%,合计持有74.6088%,发行人无控股股东。二人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和选举董事监事等股东权利行使时保持一致;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王鸿鹏意见为准。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任何一名共同实际控制人退出或无法参与共同控制,可能改变共同控制格局并影响控制权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