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太川股份:发行人曾以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并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条件未达成而以0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涉及激励计划程序、股份处置及股权结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4-03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2019年实施两次股份回购用于管理层或员工股权激励,合计回购768,450股。2020年7月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向6名激励对象以0元授予全部回购股份,设置36个月限售期及2020年至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的解锁条件。其后马慧琳、张静离职,511,300股被0元回购注销;因公司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剩余257,150股亦被0元回购注销,激励计划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