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卓目科技:历史上外部投资方及新增股东曾享有回购、优先权、反稀释、优先清偿、信息权、董事/监事委派或观察员等特殊股东权利,申报前已清理。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武汉卓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卓目科技
审核编号
8748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43-48页;法律意见书第5-1-1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4年7月,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光庭投资、华慧众创、国翼回天、环大学创新、洪创众志5名外部投资方,上述投资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投资或增资协议并约定特殊股东权利;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公司以老股转让方式引入苏州丰源、九派投资、黄焜、宁波琥珀;2025年7月,公司以老股转让方式引入致道知产,相关股份转让协议亦约定特殊股东权利。披露的特殊权利包括回购、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共同出售、反稀释、优先清偿、最惠待遇、信息权、审计权、一票否决权、董事提名权、监事委派权、董事会观察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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