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嘉泰激光:历史沿革中存在估值调整协议及特殊投资条款,公司相关义务已清理,部分回购义务调整为实际控制人承担。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2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嘉泰激光
审核编号
87478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页、第1-1-30至1-1-35页、第5-1-26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历史上引入外部投资者时,曾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者签署附带特殊权利条款协议的情形,涉及经营与上市目标、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最优惠权、清算补偿、信息知情权、实际控制人特殊承诺等。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披露,公司作为签署主体的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已被终止,但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对实际控制人仍具有恢复效力;若未来触发回购条款,回购交易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或担保责任,但可能导致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并未作为估值调整协议的当事人,与发行人相关的全部特殊投资条款已不带任何恢复条件地完全终止;对赌协议当事人为实际控制人郑宣成,或郑宣成、郑长和二人,涉及对赌股权比例为12.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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