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嘉泰激光:嘉泰激光曾将1名销售人员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入职,该岗位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6-2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子公司宿迁嘉泰均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宿迁嘉泰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12人、22人、42人,均为生产作业辅助人员,占同期宿迁嘉泰用工总量比例分别为4.24%、6.41%、9.23%。2025年度,嘉泰激光为1名销售人员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入职,截至2025年末嘉泰激光劳务派遣人数为1人,占当期末嘉泰激光用工总量0.42%。与发行人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均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但嘉泰激光使用上述1名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