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格兰达: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曾存在相似业务及关联交易规范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曾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华之链的打印机零部件贸易业务与格兰达存在相似性,构成同业竞争;该部分业务收入、毛利占公司相应指标比例较低,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消除同业竞争,华之链已于2025年12月完成注销。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包括关联租赁、物业服务、水电服务、关联采购、关联担保、资金拆借等,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