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建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之江有机硅曾从事与发行人相关业务并与发行人存在交易,发行人通过收购其资产并注销该主体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之江有机硅曾由实际控制人吴海涛控制,经营范围包括有机硅高新材料及密封胶的生产、加工等;2021年以来,其产品均出售给科建股份,经科建股份重新分装后对外销售。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于2023年4月10日与之江有机硅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及场地交接协议,收购其全部库存及生产场地相关机器设备,交易价格为331.750652万元;相关资产于2023年4月完成交接,之江有机硅于2023年8月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