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健新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申报前已清理,但实际控制人对东莞科创的回购承诺存在附条件恢复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11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上与嘉兴关天、宿迁紫峰、东莞科创、欧国一、淄博紫峰等外部股东涉及业绩对赌、股份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跟售权、转让限制、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业绩补偿、效力恢复等特殊权利。除汪剑伟于2023年6月27日向东莞科创出具《承诺函》及2025年4月9日签署《补充协议》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外部股东之间的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已经清理。东莞科创相关《承诺函》约定若天行健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汪剑伟按约定价格回购东莞科创持有的全部股份;《补充协议》约定该承诺函于发行人向北交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之日终止,审核期间及审核通过后至发行上市期间保持终止,上市后不得恢复;如发行上市申请被否决、失效、撤回或未取得注册批复导致未能完成合格发行上市,则自较早时点次日自动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