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达威: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作为补充用工方式,需关注劳务派遣比例、岗位性质、劳务供应商管理及劳动纠纷、安全生产等合规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6-1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深达威
审核编号
87472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25页、第113页至第114页;法律意见书第25页、第32页至第3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作为用工补充。劳务派遣人员仅涉及简单组装、焊接、测试、售后助理等工作内容,专业技术能力及职位要求相对较低;合作劳务派遣单位均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各期末,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5人、17人、9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分别为1.37%、4.22%、2.01%,公司披露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公司劳务外包人员主要从事制造中心来料、在制品、完工产品的全线外观检测工作,并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报告期内劳务外包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00%、0.17%、0.37%。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披露,如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比例,用工合法性将产生瑕疵,或因劳务供应商用工管理不当导致产品质量、劳动纠纷或安全生产等问题,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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