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阿波罗: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现已还原或解除。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28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除已披露的股权代持情况外,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形,上述股权代持现已依法解除,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招股说明书附录中发行人承诺,其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已全部还原或解除,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公司股权归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所选审阅文件未披露具体代持主体、代持期间、形成背景及解除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