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阿波罗:公司存在部分已建造完成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临时房屋建筑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9-28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门卫室、食堂、配电房、车棚、杂物间等已建造完成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临时房屋建筑物,位于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工业区金横二路12-14号厂区内,建筑面积约108平方米、440平方米、384平方米、330平方米、72.8平方米,分别约占公司全部建筑物面积0.19%、0.79%、0.69%、0.59%、0.13%。上述临时房屋建筑物面积占比较小,可替代性较强,不属于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设施,且公司厂区内仍有空余厂房可供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