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明润: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人账户收款、第三方回款、票据找零等资金收付内控规范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财务内控、票据转贷及第三方回款 · 2026-09-24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个人账户收款,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金额分别为35.48万元、0.78万元、3.55万元,主要系少量零星客户为结算方便直接将货款转给销售人员;自2025年7月起未再发生个人账户收款。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84.47万元、489.23万元和361.1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33%、1.68%和1.05%,主要包括国企集团内部统一结算、客户委托集团内关联公司付款,部分客户因方便回款、跨国支付困难、企业债务重组等特殊情形的小额回款,以及零散客户将货款交由业务员或其亲友支付给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票据找零情形,2023年度总计492.80万元,自2024年起已杜绝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票据找零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