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菊乐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实际控制人童恩文代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菊乐有限股权的情形,需关注代持形成、变动、解除及股份权属清晰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24 · 注册
公开摘要
公司前身菊乐有限自2007年8月至2016年12月股权转让前,存在童恩文代杨晓东等59名自然人持有236.50万元出资额的情形。该等代持系2007年菊乐有限实施职工持股时,部分职工按照《内部职工持股管理办法》采用委托持股方式形成。代持期间部分实际出资股东所持股权发生转让或继承;截至2016年12月23日代持关系解除前,童恩文代持出资额为205.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