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培源股份:公司申报前实施多次股权激励,部分协议约定服务期及实际控制人回购安排,需关注入股价格、资金来源、退出回购及是否可能导致股份权属争议。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18 · 中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17年、2019年、2021年通过增资或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相关股份激励协议约定服务期三年且服务期满后需继续持有激励股份一年,服务未满三年离职的,俞培君有权按出资款回购激励股份。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金额。除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