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一诺生物: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份代持情形,需关注代持形成、演变、解除及解除后股权权属清晰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15 · 中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具体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承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股份代持已依法解除,截至承诺函出具日,直接股东与间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完全归该股东所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