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诚丰新材:2006年至2017年期间,香港泽强曾代李易轩持有发行人股权,且相关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商务审批或备案。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15 · 中止
公开摘要
2006年初,香港泽强将其持有发行人9.60%股权对应出资额4.32万美元转让给李易轩。因李易轩系中国台湾籍员工,办理直接投资相关程序较为繁琐,其委托香港泽强代为持有该等股权,发行人未就该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商务审批或备案。2017年12月,香港泽强将其持有发行人50%股权转让给常州乔顺,该等代持关系随之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