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铁近科技: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产证或出租方未提供建设、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存在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房屋被拆除或被村集体收回而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8-1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第2、3项租赁房产出租方深圳市同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转租方,产权人深圳市福兴盛实业有限公司已同意转租,但第2、3项房产未取得产证。第4项房产坐落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未取得产证,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为出租方陈健锋。上述第2、3、4项房产仅用于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员工在深圳办公,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及子公司自租赁第2、3项房屋使用以来,未因此发生纠纷或受到政府部门调查、处罚,未对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