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吉宝股份: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股权变动及股份权属清晰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10-0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10月吉宝有限设立时,罗湘仪持有的30万元出资额实际出资人为陈群;2020年12月债转股出资时,罗湘仪用于债转股出资的对吉宝有限共计200万元债权中,除30万元转让给陈群外,剩余170万元转为罗湘仪对吉宝有限的实缴出资,实际债权人亦为陈群。2022年1月21日,吉宝有限股东会同意罗湘仪将其持有的吉宝有限6.31%股权转让给陈群;同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因系还原股权代持,陈群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2022年1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股票挂牌前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史股权代持已解除且不存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