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吉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特殊投资条款或对赌协议的持续效力及是否构成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10-0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江湧与海南圣港、产融鼎捷投资签订的协议中存在特殊投资条款。挂牌后持续存在的特殊权利包括海南圣港、产融鼎捷投资享有的特定条件下股份回购安排,海南圣港另享有委派1名董事的公司治理权利。相关协议约定,吉宝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A股IPO申报当日,协议自动终止且不可撤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海南圣港、产融鼎捷投资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或协议自发行人在国内证券交易所完成提交IPO申请文件当日自动终止,被终止条款或协议视为自始无效,永久、无条件且不可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