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吉宝股份:发行人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公允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10-0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沈江湧、实际控制人沈江湧和陈群、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沈柏懿、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吉勇和海南圣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实际控制人陈群控制的佳吉配件厂和华凇制冷,以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职的企业等。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关联收购、应付关联方款项等。相关关联交易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认。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陈群控制的佳吉配件厂、华凇制冷未开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