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北交所IPO法律问题伊普诺康: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安排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5-28 · 终止公司名称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伊普诺康审核编号835852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5-1-23页至第5-1-24页来源北交所IPO公开摘要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蔡晓辉、周海艇、吴泽东及庄庆华合计持有或控制发行人46.16%的股份,能够实际控制公司。律师据此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蔡晓辉、周海艇、吴泽东及庄庆华。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