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杰理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前曾存在体外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支货款及由此形成的资金占用、补缴税款和警示函监管措施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7-16 · 注册

公司名称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杰理科技
审核编号
87450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4页至第1-1-185页;第5-1-1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月,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就发行人2018年10月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的相关情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认定,发行人2015年至2016年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支货款,2015年体外收取销售货款7,084万元、体外支付采购货款6,999万元,2016年体外收取销售货款1,330万元、体外支付采购货款1,126万元;2014年至2018年,该个人银行账户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转出资金373.27万元;发行人提交的申报财务报表及招股说明书未如实反映和披露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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