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羽玺新材:部分生产经营及宿舍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租及租赁未备案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10-1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东莞鑫玉向冯东明租赁横沥山厦四海中路9号相关房屋,披露的四处面积合计9,200平方米,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相关土地为集体工业用地,冯东明通过公开竞投取得土地租赁权益,土地租期至2036年4月30日,原土地租赁合同对转租设有限制。另有部分员工宿舍属于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租赁房屋未全部办理租赁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