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北交所IPO法律问题振有电子:子公司升达电子报告期内因违反消防法规受到停产停业及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22-09-20 · 终止公司名称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振有电子审核编号839559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122页、第5-1-22至第5-1-23页来源北交所IPO公开摘要2019年5月,升达电子因厂区内临时设置宿舍而未设置独立疏散设施,与办公、储存共用疏散楼梯,被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临安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以停产停业、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