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旭阳新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曾与投资者签署含持股锁定、股权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的补充协议,需关注特殊投资条款是否已真实、彻底清理及是否影响股权清晰。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2年5月公司增资时,谢乐平认缴110万元注册资本。2022年1月,公司、谢乐平、朱双单签署《关于内蒙古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持股锁定、股权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2023年12月,公司、谢乐平与朱双单签订终止协议,同意终止影响公司上市的对赌及其他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相关终止条款包括持股锁定和股权回购,各方同意终止后不再恢复且无其他替代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