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旭阳新材: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自有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且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或未能提供出租方权属证书,需关注资产权属瑕疵、被责令拆除或处罚风险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旭阳新材
审核编号
8744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6页至第1-1-199页、第1-1-310页;第5-1-20页至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因未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范围等原因,合肥旭阳、安徽诚易、安徽天易共存在约3,917.35平方米建筑物未能取得产权证书,实际用于临时车间、机修房、临时仓库、检测房、变电所、配电房、空压机房、消防水池、泵房、危废暂存间、食堂、门卫、厕所等。该等无证房产均建设在相关子公司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不涉及产权纠纷,面积约占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自有已取得权属证书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2.58%。租赁方面,除一项租赁外,主要租赁房产租赁合同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发行人未能提供部分租赁物权属证书,相关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厂房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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