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旭阳新材: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委托第三方代缴部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补缴、追缴及处罚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劳务聘用、试用期内暂未缴纳、自愿放弃缴纳等;截至报告期末,安徽旭阳有8名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系委托第三方缴纳。招股说明书披露,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及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