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日信高科:历史特殊股东权利的清理、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义务主体的剩余条款及回售权恢复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10-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及相关主体与正信二号、正信十二号、夏路吉、沈安祥、梁铭以及B轮投资人签署过包含赎回、反稀释、优先认购、优先购买、股权回售、优先清算、拖售及最惠国待遇等权利的协议。申报稿签署时,B轮协议仍保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效的反稀释、股权回售、股权转让限制及最惠国待遇四项权利,约定提交合格上市申请时终止,其中仅股权回售权附合格上市失败恢复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