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北交所IPO法律问题文峰光电:历史股权转让中曾存在以2025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上市为触发条件的股份回购等对赌安排。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20 · 提交注册公司名称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文峰光电审核编号874332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6-37页;第20页来源北交所IPO公开摘要2021年11月15日,徐文利、徐文峰、徐金华分别与尹正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若文峰电缆于2025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境内证券交易所IPO,尹正龙有权要求回购其所持全部或部分股份。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